“从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到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AI(中欧投资协定),展现出我国现阶段高水平开放的路径。”北大博雅特聘教授、国发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余淼杰在日前中欧投资协定、CPTPP与我国高水平开放论坛上表示。
虽然全球化出现了“回头浪”,余淼杰认为,贸易保护主义、贸易霸凌主义一直存在,但是全球化的两个核心特征—生产地区化和贸易全球化并没有改变,因而,全球化的基本方向、基本趋势并未改变,只是具体形态发生变化,从以WTO为代表多边贸易体系转变为地区经贸合作。
RCEP自贸区、欧盟、北美自贸区已成为世界的三大自贸区,形成“三足鼎立”态势。在这一全球经贸格局下,如何做好经济的外循环?余淼杰认为,RCEP、CPTPP、“一带一路”倡议、CAI均是实现国际循环的重要发力点。
对于中国加入CPTPP的能力,余淼杰谈及四方面优势,一是近年来,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二是中国正在加紧推进劳工标准及国企改革,同时也注重培训、维护资方利益并加强劳工合作。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都提出要加强国企改革,目前国务院提出推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并聚焦八方面重点任务。三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十三五”期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写入了党章,生态文明写入了宪法,越来越多地方把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机遇和重要抓手。中国已提出要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未来中国绿色发展意识及技术水平都将大大提升。四是在数据流动方面,数字经济目前占中国GDP三分之一以上,而且中国海外数据数量庞大,抖音、阿里、百度、华为等公司纷纷走向世界并在国际市场占有重要地位,在完善数据监管及推进全球数字治理的同时,对跨境数据流动持适度开放态度。
中国加入CPTPP还需要做好哪些工作?余淼杰提出四点建议,在商品贸易方面,进一步降低进口关税,并且尽可能在谈判中强调中国实行区域的累计原产地标准,同时做好贸易及投资便利化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减少进口、进关成本等;在服务贸易方面,全面推进负面清单模式,推进中国服务贸易的开放;在投资方面,应当借鉴中国在自贸试验区采用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并有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此外,还要切实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鼓励企业创新,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核心关键领域的差距。
有人称RCEP是区域化典范,而 CPTPP是全球化的未来。对此,余淼杰谈到,RCEP涵盖15个国家,RCEP包含商品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正负面清单相结合形式、投资便利化、自然人流动便利和数字贸易五块内容,更加强调遵循以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规则,侧重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注重“灵活性”与“高标准”的权衡。而CPTPP协定是一个全方位严格的贸易协定,其在劳动和环境规则、竞争政策、国有企业、知识产权监管、互联网规则和数字经济方面均设定了高标准,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这样的“高标准”会为其发展带来众多掣肘和隐性壁垒。
“当然,RCEP开放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余淼杰认为,在协议覆盖的议题广度上,RCEP的谈判领域和议题仍较传统,在规则制定方面十分有限。虽在知识产权章节,RCEP关于数据版权的规则超出了CPTPP的相关内容,但RCEP不包含劳动或环境章节;在争端解决条款方面,RCEP包含一项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条款,但其效力受时间约束;此外,在电子商务章节,RCEP并未包括禁止数据本地化的条款,以减少电子商务发展的障碍。
从2012年2月,欧盟与中国启动政治协议谈判,到2020年12月30日,中欧领导人共同宣布如期完成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一波三折”的中欧投资协定谈判终于接近尾声。据悉,协定首次在中国和欧盟之间建立一套法律框架,涉及的内容也远超传统FTA,涵盖市场准入承诺、公平竞争规则、可持续发展和争端解决。
对于这一协定的后续影响,余淼杰指出,未来,欧洲将获得中国更大的自由市场准入权利,欧洲企业获得更多机会与中国市场和企业进行良性竞争,涉及金融、新能源汽车、生物科技、房地产、电信、计算机等领域;中国也可以投资欧洲各产业,获得欧洲先进技术,提升工业制造能力……
“从RCEP、CPTPP到CAI,我们看到中国开放处于新阶段,进入新层次,随着上述协定的顺利实施,中国经济的外循环也会越来越好。”余淼杰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