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中国开放的大门将越开越大,外资也越来越看好中国市场。坚定不移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既是实现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疫情之下走出困境的内在要求。
去年1月《外商投资法》正式实施,这让外资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为外资在华发展增强了信心,也稳定了预期。当前,无论是外商对华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程度还是营商环境都在持续改善,这都激发了外商进一步扩大在华投资的积极性,使外商整体投资意愿得到了有效提升。
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全球跨境直接投资下滑了30%至40%,但在巨大的挑战下中国利用外资却逆势增长4.5%,引资规模和全球占比创历史新高,成为全球最大外资流入国,全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5.1万户。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外商投资法》实施一年来充分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是未来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实践,也回应了广大外商的关切,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推动降低外资准入门槛取得成效。2020年全国版的、自贸试验区版的和自由贸易港的三张负面清单不断缩短,也正在进一步落实。这使得投资主体选择更加自主,也为中国自然人直接参与外商投资打开大门,2020年外国投资者与中国自然人合资新设外资企业近9000家。
外商参与投资更加便利、对投资回报预期更有信心。过去一年,国内全面取消了商务领域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备案,实施信息报告制度,外资企业设立管理环节“两道变一道”,外商直接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外资企业设立注册登记,并按规定填报投资信息即可。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1年来,有关部门持续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配套法规,继续完善公开透明的涉外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假冒伪劣和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外资企业投诉工作网络。此外,《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投诉工作机制。编制公布各地投诉工作机构名录,外资企业投诉渠道更加通畅便捷、流程更加清晰可操作。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开启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要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外商投资法》将按照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要求,深入开展配套规定“立改废”,完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度,吸引更多优质外部要素资源促进国内大循环,为中国发展提供动力,为更多外商来华投资兴业释放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