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授权卖FENDI 究竟是不是侵权?4年后终于有了答案

小编:西柳服装批发市场发布日期:2021-03-10浏览量:484
核心提示:近日FENDI与上海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首创奥特莱斯商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商标权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

近日FENDI与上海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首创奥特莱斯商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的侵害商标权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终于落下帷幕。

这起案件源于2015年9月,昆山首创奥特莱斯商场盛大开业,该公司将9间店铺租赁给了益朗公司。益朗公司则使用这9间店铺开始销售FENDI、LOEWE等奢侈品牌。FENDI公司代理人先后两次在昆山首创奥特莱斯商场益朗公司经营的FENDI店铺中购买到了FENDI的钱包,随后又在商场公众号上发现FENDI店铺的信息。

FENDI公司认为益朗公司的使用和首创奥特莱斯的行为是对其商标权的侵犯,两公司的行为会使消费者产生误会,认为该店铺是FENDI公司的直营店或品牌折扣店等,故要求两公司赔偿100万元。

在一审中法院判决益朗公司和首创奥特莱斯的行为是正常的使用FENDI商标,方便消费者在大商场中购物,不会造成混淆和误认,属于合理使用。

FENDI不服审判结果,再次提出了上诉。

在二审中,FENDI提出了新的意见。该公司代理人称,无论是奢侈时尚品牌还是运动休闲品牌,通常只有商标权利人的直营店和授权专卖店,才会在店招上单独使用所售商品的商标。而奢侈品与普通商品不同,消费者在购物时享受到的服务和售后服务都是奢侈品消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FENDI公司认为益朗公司所售卖的商品是“平行进口”地,不应以“FENDI”为门头,误导消费,而应以益朗公司自己的商号为门头。

为了证明自己观点的可靠性,该公司代理人还在首创奥特莱斯广场抽样采访了42位消费者,有60%的消费者认为益朗公司所经营的店铺与FENDI品牌方有关系,66.7%的消费者没有看到“EASTDOMAIN”的文字标识。

二审法院一审法院审判的合理性,但也指出,涉案店铺所为是告诉消费者涉案店铺的经营者是FENDI。这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混淆公众认知,不正当竞争。

二审法院判决益朗公司赔偿35万元,首创奥特莱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审后,益朗公司便关闭了涉案店铺。

2021年3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FENDI于益朗公司、首创奥特莱斯三者之间的这起侵权案件做出了最终判决:益朗公司及首创奥特莱斯续赔偿FENDI经济损失和维权开支35万元。

近年,在中国打赢侵权案的国外奢侈品牌越来越多。此前,英国奢侈品牌Burberry也在起诉中国的品牌Baneberry侵权一案中获胜。审判法院认为,Burberry的商标和英伦格纹在国内有较高的知名度,所以一开始便禁止了被告Baneberry运营公司使用Burberry的商标。

普发的假货山寨消费事件、打擦边球事件,不得不令消费者担忧。但消费者并不会因此而不购买奢侈品。

央视财经报道中提及,2020年全球个人奢侈品消费市场交易额大幅下降,但只有中国内地奢侈品消费逆势上涨48%。而到2025年,我国将有望成为全球奢侈品瞩目的奢侈品市场。消费者更需要关注商品的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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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水果批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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