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有关城市加快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力争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高杲同志主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唐登杰同志,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同志、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同志、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就做好城市内涝治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指出,城市内涝治理是重大民生工程,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安居宜居放在首位,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市内涝治理是重大发展工程,必须加快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提高市政基础设施承载能力,逐步建立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切实保障城市安全运行;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工作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实际明确重点任务、提出重大工程,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力争城市内涝治理5年内见到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十四五”时期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尽快科学编制各级有关城市内涝治理系统化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选择适用的治理措施,系统建设工程体系,全面提升管理水平,统筹推进治理工作,强化组织实施保障。二是健全完善滚动接续的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储备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三是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对重点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各项审批手续高效办理。四是加大协调力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按期开工顺利实施。五是抓好全过程管理,始终把工程质量和安全作为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将城市内涝治理项目建成放心工程。六是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加强流域洪涝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完善城市排水与内涝防范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会议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有关城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城市具体落实的管理体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统筹协调,抓紧实施城市内涝治理重大项目,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工作在“十四五”期间见到明显成效。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系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副秘书长,各级有关城市分管城市内涝治理工作的副市长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省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市级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