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记者通过北京市商务局官网获悉,为切实减轻疫情对本市会展企业经营影响,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记者通过北京市商务局官网获悉,为切实减轻疫情对本市会展企业经营影响,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的有关要求,对搭建中小微企业经贸交流平台的展会项目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据了解,此《措施》支持范围包括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参展企业总数50%的商业展会项目。按照支持标准,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措施》申报展会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申报项目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在本年度(2020年)内继续举办并执行完毕;申报项目的参展中小微企业数量占参展企业总数50%(含)以上;申报主体须为承担申报项目展会场租费用,且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申报主体未涉及《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商务财务字〔2018〕23号)第十条规定的不予支持情形。
据悉,具体项目申报通知,北京市商务局拟于近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