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ESG信息披露 助推上市公司有序“减碳”

小编:手机批发发布日期:2021-12-28浏览量:475
核心提示:“去年以来,随着我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各方面都在探讨资本市场、特别是上市公司如何发挥自身作用,助力落实国家双碳

“去年以来,随着我国政府提出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各方面都在探讨资本市场、特别是上市公司如何发挥自身作用,助力落实国家双碳战略。”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近日在2022财经可持续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在此背景下,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理念受关注度持续升温,各界人士普遍认为加强ESG信息披露可以成为推动上市公司主动践行双碳战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孙念瑞表示,上市公司作为实体经济“基本盘”,经济发展动能“转换器”,同时也是实现碳中和、碳达峰战略“主力军”。ESG作为可持续发展理念在企业层面的微观反映,为上市公司落实碳中和战略提供了具有共识的标准框架。当前,许多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的ESG治理体系。在组织体系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超过五成央企上市公司明确了ESG主管部门,部分上市公司设立可持续发展相关委员会,加强董事会有效参与。在ESG指标体系方面,规范指标的记录方式、统计口径,固化统计路径和收集流程。在ESG管理方面,针对“应对气候变化”“责任供应链”等议题,制定《能效管理工作指引》《供应商管理作业指引》等制度,推动ESG切实融入运营。

“与此同时,上市公司ESG发展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孙念瑞表示,首先,在不同领域,上市公司对ESG理念的关注点存在一定差异。例如,矿业要关注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安全健康,软件行业、金融业则要将客户、消费者的隐私保护作为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其次,本土化ESG评价体系缺乏权威性,目前主流的评级机构均为境外机构,由于国情、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国外评级可能与中国企业的实际社会价值或者自我认知的价值差距较大。例如,在疫情防控、扶贫等方面的贡献难以得到很好体现,境外的评价指标并不完全适合于中国企业。虽然国内不少机构发布了ESG评价体系,但由于评级机构背景、目标、认知不同,评价结果差异大,权威度和引导示范作用发挥有限。最后,我国信息披露方面仍然存在一定挑战,许多上市公司ESG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实施ESG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李明进一步介绍说,2021年,约四分之一的A股上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等相关报告,843家上市公司在2021年半年报中披露了为减少碳排放所采取措施和效果。但总体看,相较于已经比较成熟的财务信息披露,境内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处于起步探索阶段。比如,公司治理方面以披露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为主,尚属于一般公司治理范畴,没有按照ESG披露的理解,更多关注保障环境和社会责任落实落地的内部治理机制。再如社会责任方面,关注范围还侧重于社会捐赠和扶贫,内容还比较单一。

“加强ESG信息披露十分必要。”李明表示,加强ESG信息披露,一方面有利于推动企业更加重视环境贡献、能源消耗、员工保护、内部治理等因素,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影响,并将这些因素与财务因素统筹考虑,主动优化自身经营和发展战略,提升中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ESG表现较好的企业得到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等长期资金的认可和亲睐,获得资本市场支持,从而加快做优做强的步伐。

未来,如何稳步推进ESG信息披露相关工作?在李明看来,一是要坚持立足我国实际。加强ESG信息披露既要借鉴国际最佳实践,充分吸收境外市场有益经验,更要立足我国国情和发展阶段,逐步研究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ESG话语体系。二是坚持分步推进原则。ESG信息披露涉及面广,且各方对ESG内涵和外延的认识尚未完全一致,因此这项工作需要长期谋划、循序渐进,不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例如,碳排放是ESG中重要的量化信息,但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披露需要以统一有共识的核算标准、核算方法和统计口径为基础,在前期基础工作尚未健全情况下贸然推进,企业将面临较高成本负担,且披露信息真实性和可比性无从保证,信息质量会令人忧心。三是现阶段坚持自愿披露原则。强制披露有利于迅速提升全市场对ESG的关注度,但考虑ESG信息披露监管实践尚不充分,相关理论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目前,采用鼓励而非强制的方式更为稳妥,后续可根据事实总结情况,持续规范披露指标,逐渐扩大ESG强制性披露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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