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东盟10国发起并邀请澳大利亚、中国、印度、日本、韩国、新西兰6个对话伙伴国参加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RCEP涵盖货物、服务、投资等全面的市场准入承诺,是一份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由贸易协定,其货物贸易整体自由化水平达到90%以上,服务贸易承诺显著高于原有的东盟“10+1”自贸协定水平,投资按负面清单承诺市场开放,规则方面纳入了较高水平的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内容。
签署RCEP标志着迄今为止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成功启航,意味着一个人口总数、经济体量、贸易总额均约占全球总量30%的一体化大市场开始形成,这不仅是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全新里程碑,并将有力支持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促进国际抗疫合作,维护区域生产网络,稳定区域供应链,提升全球价值链韧性,助推亚太经济恢复增长。
共赢是RCEP的基本特征,15个成员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包括发达工业化国家、新兴工业化经济体、新兴市场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其中,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都是东盟的成员国。因此,东盟国家能否充分共享协定成果将是RCEP最重要考核内容。
从协定结构看,RCEP采取以东盟为“中心”的5个“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为基础的嵌套式结构体系,不仅整合了既有的承诺与规则条款,而且进一步地扩展和提升了协定内容。这一模式突显了东盟在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并以嵌套式规则体系作用于不同成员国。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签订的“东盟+1”自由贸易协定构成了基础合作层级,这种基础层级为稳定东盟在RCEP框架下与其他5个协定成员国间的基本经济利益关系提供了有约束力的保障。
从关税同盟理论看,以大幅度削减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为主要任务的RCEP 货物贸易自由化措施,必将在东盟国家与其他5个成员国之间呈现巨大的“贸易创造”效应,并通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降低东盟10国与其他5个成员国之间的跨境交易成本。
从经济效应看,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最终会实现零关税并且非关税措施也有相当幅度的削减,服务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水平亦将大幅度提升。专家假设RCEP所有纪律完全履行并应用可算均衡模型模拟,与基准年2012年相比,东盟相对受益最大。东盟10国中,在实际GDP方面,文莱将增1.8%,柬埔寨将增9.5%,印度尼西亚将增1.6%,老挝将增4.8%,马来西亚将增9.6%,菲律宾将增5.7%,新加坡将增6.2%,泰国将增3.6%,越南将增加14.7%;在进出口贸易方面,菲律宾、柬埔寨、泰国和越南的出口将分别增为57.8%、30.8%、24.2%和22.1%;进口将分别增为67.7%、33.2%、27.9%和23.4%。同时,非东盟国家也将获益,在实际GDP方面,澳大利亚将增1.7%,中国将增1.5%,日本将增1.9%,韩国将增4.7%,新西兰将增2.5%;在进出口贸易方面,韩国出口增幅最大为7.8%,中国进口增幅最大为10.6%。RCEP对其成员国国民收入的影响均为正向效应,其中澳大利亚、中国、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菲律宾、新加坡、泰国和越南的提升幅度,较基准年均超过百亿美元规模。
新新国际贸易理论指出,企业国际化的路径既可按“产地销”的方式通过出口实现,也可按对外直接投资“销地产”的方式实现。RCEP的签署将在过去5年间东盟以利用外国直接投资年均增长5%的速度之上,进一步吸引其他协定成员国企业投资的流入,成为亚太地区投资热点。东盟不少国家仍然处于经济成长阶段,产业基础相对薄弱,但劳动力资源丰富,并随着近年快速的经济增长,对各类产品的需求和消费不断增加,RCEP通过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准入的范围,无疑给其他成员国的投资者和企业家带来了更多实现“销地产”或第三方市场出口的商机。
RCEP不仅将会扩大东盟与协定其他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规模和吸引协定其他成员国企业更多的投资,更会因RCEP专设的中小企业和经济技术合作等章节,帮助发展中成员国充分共享协定成果,推进东盟国家更深度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体系,加速后疫情时代的经济复苏。
(作者系中国贸促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