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1日,株洲建恒铁路装备有限公司企业代表从株洲市贸促会负责人手中接过了湖南省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该企业系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销售商,年前在境外交付的铁路装备需要企业年后派出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及验收。但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蔓延,政府限制人员流动,境外国家亦采取入境管理措施禁止入境,故不能及时验收,导致合同不能按期履行。同时部分铁路设备因外方不能到厂内验收,亦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如不能及时提供其无法按时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过千万元的直接合同损失,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为此,企业特向株洲市贸促会紧急求助,希望能为其无法及时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并同时和外方客户积极沟通,以降低企业各方面的损失。收到该企业咨询申请后,株洲市贸促会第一时间指导并协助企业通过线上认证平台上传佐证材料,在湖南省贸促会的帮助下,免费替该企业成功出具湖南省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
自疫情发生以来,株洲市贸促会一直密切关注及分析预判本市将有部分国际贸易企业会因其延期开工及物流限制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期交付货物,产生逾期履行甚至是不能履行合同的风险。为维护株洲市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避免违约金、合同解除及信誉等方面损失,株洲市贸促会指派专人自1月30日起就通过企业QQ群,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提前做好风险预估及应对措施,建议各企业全面梳理和评估在手订单,对于受到延期复工影响的可能延迟交付的订单,及时与买家沟通,说明相关情况,争取通过书面形式(邮件、补充协议、重签合同等)与买家延长交货期。对于受疫情影响确定无法履约的订单,建议及时与买家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必要时向贸促会申请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降低后期被买家反索赔风险。
据了解,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国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