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谷爱凌”夺冠,身价2亿手握20多个代言,商标却早已被抢注!,2月8日,中国运动员谷爱凌在冬奥会上夺得中国第三金的消息火遍全网,一度直接霸占热搜,微博都被直接挤爆了。谷爱凌本届冬奥会报名参加了坡面障碍、U型池和大跳台3个项目,相对于前两个主项,大跳台是她最不擅长
2月8日,中国运动员谷爱凌在冬奥会上夺得中国第三金的消息火遍全网,一度直接霸占热搜,微博都被直接挤爆了。
谷爱凌本届冬奥会报名参加了坡面障碍、U型池和大跳台3个项目,相对于前两个主项,大跳台是她最不擅长的项目。尽管如此,谷爱凌依旧凭借各方面的完美表现,以逆袭的方式拿下这枚金牌。
谷爱凌的爆火似乎也令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根据天眼查App显示,“谷爱凌”商标申请信息达29条。其中,自然人张某于2019年6月申请的11个“谷爱凌”商标已完成注册,国际分类涉及教育、娱乐、广告销售、灯具空调等。
另外还有承德市伯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芳芳和多多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申请谷爱凌相关商标,国际分类涉及珠宝钟表、日化用品、健身器材等。
不仅如此,还有公司盯上了"爱凌谷、Eileen Gu"商标!在抢注商标方面简直是无孔不入!
作为公众人物、奥运冠军,谷爱凌的名字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关注度,如果将其姓名与特定的商品、商业活动联系在一起,就可能会因其良好的公众形象,产生不菲的经济效益,但是,如果这个商标不是其本人注册的,甚至其本人对此都不知情,那么这就是在扰乱市场秩序,增加消费风险,对谷爱凌本人也是一种骚扰。
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商标的意义非常重大,已经成为大众识别信息的重要基础,包括姓名权在内的诸多商业标识具有越来越大的市场潜力和经济价值,正是这样的现实利益才是出现大量商标被恶意抢注的重要原因,而体育明星成了被人恶意抢注的重点。
相关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商标注册不能侵害他人在先权利,奥运冠军们的姓名本身就是其独有的权利,面对这样的恶意抢注行为,奥运选手可以提起异议或请求商标无效,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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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天下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