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看,浙江已初步构建形成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在国家发改委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发改委主任孟刚介绍说。
2021年5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先行先试、作出示范,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我们第一时间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四大战略定位,明确‘四率先三美’发展目标和‘七个先行示范’实施路径,明确56个指标在2022年、2025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孟刚说。
针对当前社会上存在的“躺平”“等靠要”“福利主义”等模糊认识,国家发改委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司司长哈增友回应称,“一方面,我们必须明确共同富裕要靠共同奋斗;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推进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需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哈增友表示,我们要从国情实际出发,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脚踏实地、久久为功,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水平离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能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即使将来发展更好、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
哈增友说,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是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重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要切实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打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是中央赋予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四大战略定位”之一,也是当前浙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点任务。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谢晓波将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核心内容概括为“8+9”:“8”,就是推动“扩中”“提低”的八大实施路径,分别是促就业、激活力、拓渠道、优分配、强能力、重帮扶、减负担、扬新风八大路径;“9”,就是当前阶段我们重点关注的九类群体,包括技术工人、科研人员、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高校毕业生、高素质农民、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进城农民工、低收入农户、困难群体。
据谢晓波介绍,浙江还将推动构建“全面覆盖+精准画像”基础数据库,对重点群体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效果评估,并不断调整完善重点群体类别,推动更多人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在就业方面,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中透露,浙江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比较丰富。除了杭州市区,全面放开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落户限制,杭州的落户条件为本科以上学历。大学生想创业,可贷款10万到50万元,如果创业失败,贷款10万元以下的可由政府代偿,贷款10万元以上的部分,政府可代偿80%。
“国家发改委将推动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发挥好对全国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围绕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路径,持续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制定。”国家发改委就业司副司长常铁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