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无法出境参展,已缴纳的展位费怎么办?

小编:行业资讯发布日期:2020-02-22浏览量:516
核心提示:《中国贸易报》记者从南通市贸促会了解到,一家企业计划参加3月3日至5日举办的2020年第79届英国国际酒店用品展览会,但是由于新

《中国贸易报》记者从南通市贸促会了解到,一家企业计划参加3月3日至5日举办的2020年第79届英国国际酒店用品展览会,但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英国领事馆签证中心至今都没有开放对中国人的签证,他们无法办理签证,也就无法赴英国参展。为此,该企业与展会主办方协商,但是主办方既不愿意退还展位费,也不同意将展位保留到下一届,他们面临展位费可能付诸东流的窘境。

这种情况,并非个例。目前,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通信领域展会——世界移动通信大会宣布取消。关于如何处理参展商之前缴纳的展位费这一问题,目前也是悬而未决。一家参展商透露说,展会取消以后,他们积极与主办方沟通,但进展并不理想。

对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出境参展的问题,北京市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庄壮建议,企业应及时通知各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损;确定合同的适用法律,查找合同条款,是否有不可抗力或类似情形的约定,按照约定积极与相对方协商延期或变更合同;积极收集不可抗力的证据,如本次疫情对展会企业所在地区的影响,政府的官方文件、行情数据等;明确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做好诉讼或仲裁准备。

如果展位合同适用英美法,而合同中未约定不可抗力条款或不可抗力中不包含“瘟疫”的情形,庄壮认为,由于英美国家法律未规定不可抗力原则,所以企业可以尝试主张适用合同受阻法律原则来判断疫情或相关政策是否足以抗辩不履行合同。他提醒说,合同受阻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撑,否则很难成立。

庄壮表示,对于已支付展位费的企业,可以尝试以构成情势变更为由主张履行合同明显不同,要求减免或追回。对于未支付的展位费,则可以考虑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不再继续履约。

“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出台了支持政策,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支付参展费用后不能参加境内外展会的,给予全部或部分展位费的补助。”庄壮提醒说。

记者了解到,上海、宁波、湖州、台州、东莞、无锡、东营、滨州、淄博、泰州、昆山等地,纷纷出台了为企业“抗疫减损”的各类补助政策。

南通市贸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当地政府也出台了类似的政策,像原本计划参加英国第79届英国国际酒店用品展览会的企业,可以申请50%的展位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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