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丨浙江贸促系统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超1000件

小编:行业资讯发布日期:2020-03-06浏览量:519
核心提示:截至3月4日,浙江省贸促系统11家商事证明授权机构累计为713家浙江企业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1069件,涉及

截至3月4日,浙江省贸促系统11家商事证明授权机构累计为713家浙江企业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1069件,涉及合同金额超过143亿元人民币,涵盖我省制造业的200多类产品、部分海外工程,涉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专家认为,上述数据体现了疫情对各行业的影响,尤其是对制造业企业带来一定挑战。制造业企业因为无法正常开工,生产进度无法保证,订单可能无法按时完成。贸促会为企业开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可以为外贸企业营造被外国合作方公平对待的大环境和依据。

贸促会出具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是基于申请企业提供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是客观和严谨的,具有积极意义,出具后可作为当事人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责任的重要证明文书,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举证便利,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好地与境外客户沟通和协商,但是该证明并不是赋予企业的“免责金牌”。因此,建议企业在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时,应注意:

一是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将贸促会出具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第一时间发送客户,争取获得客户的认可,并收集保存相关沟通证据。

二是及时履行减损义务。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密切关注有关疫情动态和防控措施的变化,障碍消除后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

三是及时与客户协商、抗辩。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机构协助,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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