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外滩金融18条" 2020年建成国际金融中心

小编:行业资讯发布日期:2020-03-09浏览量:497
核心提示: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胜之年。8日,上海黄浦发布实施《外滩金融集聚带关于发挥核心功能区作用服务上海国际金融

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的决胜之年。8日,上海黄浦发布实施《外滩金融集聚带关于发挥核心功能区作用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简称“外滩金融18条”),在这个特殊的春天,为金融业按下“快进键”。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上海黄浦出台“外滩金融18条”,立足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定位,围绕“资产管理”和“金融科技”两大增长极,响应开放政策、联动创新试点、鼓励机构集聚、服务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生态,加快建设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核心区,积极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资本运作中心、金融专业服务中心,全力服务2020年决胜基本建成上海国际金融中心。

  此次出台的意见涵盖6方面,包括全面服务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打造金融对外开放重要承载区;积极联动自贸区新片区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机构活跃度;持续提升连接辐射功能,切实服务长三角实体经济发展;强化资产管理中心功能定位,提高资产管理机构集聚度;深化外滩“新金融”发展内涵,大力建设金融科技高地以及打造国际一流金融综合生态,提升金融机构感受度等,聚焦“开放聚能”“服务增能”和“科技赋能”3方面。

  金融业对外开放始终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坚持的方向。“外滩金融18条”提出:积极吸引外资机构在黄浦设立或控股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吸引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吸引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吸引跨国公司在黄浦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支持放宽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外国保险公司的经营年限限制,支持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政策放开后的人身险公司落地,支持境内外资保险集团设立各类保险类机构。

  金融的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我们还将创新支持企业实施双总部或多总部发展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对接临港新片区资金创新服务、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政策,支持新型国际贸易、新兴金融产业发展。”上海黄浦区区长巢克俭说。

  金融助力科技发展,科技驱动金融“新业态”。“外滩金融18条”提出:鼓励资管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推动创新技术在资管业务中的探索应用,更好地服务于客服营销、投顾投研、估值定价、风险管理等关键环节,实现资管服务的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通过“鼓励金融科技产业集聚,推动金融科技研发应用创新,加强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数字普惠金融”等措施大力建设金融科技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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