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签约仅仅过了一天,郎朗夫妇价值275万元的代言合同就被取消了,浪莎给出的解释是“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究竟发生了什么?
官宣签约仅一天后,275万的合同黄了
1月4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所属浙江浪莎取消与亿燊文化及艺人郎朗先生、吉娜女士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公告给出的解约原因是:“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
然而,这个为期两年价值275万元的合同,官宣签约仅仅过了一天时间,堪称光速解约。1月3日晚,浪莎股份发布公告,宣布浙江浪莎与亿燊文化及所属艺人郎朗、吉娜夫妇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合同约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为期两年。合同约定,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郎朗、吉娜为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按照合约,浙江浪莎支付亿燊文化报酬做为沿用其艺人形象代言费用共计为275万元(含税)。换算下来,郎朗、吉娜夫妇为浪莎品牌代言的费用约为137.5万元(含税)/年。
浪莎股份给郎朗、吉娜夫妇的代言费用并不低。浪莎股份年报显示,2020年当期摊销的明星代言费为63.65万元;2021年,公司明星代言及肖像权使用费的摊销额为60.59万元。与之相比,郎朗、吉娜夫妇的代言费用已经翻倍。据悉,张柏芝、大s、周华健、苏有朋和李小璐等明星均曾为浪莎代言。
浪莎为何突然取消合作?
浪莎股份在公告中并未给出明确原因,只强调“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不过,浪莎股份进一步回应称,合作仍在,后续会签合同。
从双方合同约定来看,浪莎对代言人的良好形象有明确要求。合同要求作为公众人物的郎朗、吉娜夫妇,其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浙江浪莎及公司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公司的任何行为;郎朗、吉娜应避免于公开场合发表或从事任何的政治性言论或行为,两人不能实施有违法定社会公德、有伤风化,有伤中国人民感情的言行;两人不得出现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得出现离婚、婚外情、嫖娼、家庭暴力、虐待动物等负面报道,不得出现触犯刑法以及引起社会关注的不良事件。
浪莎还在合同中明确,如因郎朗、吉娜言行以及前述事项造成浙江浪莎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经浙江浪莎书面通知七日内,亿燊文化须公开澄清该等行为或事件以保护浙江浪莎之企业形象,否则浙江浪莎将书面通知亿燊文化终止合约,要求亿燊文化退还公司全部已付款项,并得请求因此所受之损害赔偿。
如今,官宣仅仅一天之后,浪莎方面突然宣布取消合作。截至目前,郎朗与吉娜的个人微博并未透露任何与此次合作相关的信息。网络上也尚并未有夫妇二人的负面新闻爆出。浪莎给出的“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的解释也并未有明确指向。
据业内人士分析,浪莎股份之所以考虑通过艺人代言的形式提升公司品牌形象,与公司业绩的下滑有关。
最新财报显示,浪莎股份2022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0亿元,同比下降19.51%;归母净利 润1003.85万元,同比下降37.76%;扣非净利 润940.62万元,同比下降39.51%。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浪莎股份主营收入8172.19万元,同比下降23.59%;单季度归母净利 润386.03万元,同比下降48.12%;单季度扣非净利 润399.63万元,同比下降44.11%。
对于业绩下滑,浪莎股份称,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长三角地区物流不畅,旧货积压待处置,致使公司销售收入下降。
在业绩不振的情况下,浪莎股份亟需代言人提升品牌形象。而在官宣签约代言人仅一天之后就取消合作,的确令人不解与生疑。若非有公众未知之突发事件,按常理来说断不该如此。至于取消合作的真因,可能仍需静待子 弹飞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