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休闲服装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57批次样品,经检验,有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401-2010、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5296.4-2012以及相关推荐性的产品标准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洗(或皂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光、汗复合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产品使用说明(标识)、pH值、纤维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光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 产品使用说明(标识)
产品使用说明(标识)是消费者了解产品性能的主要窗口,如果标识标注错误或漏标就可能会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者判断而购买不适用产品。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耐久性标签标注的维护方法新旧标准混用、号型标注方式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同部位标注的信息不一致等。产品使用说明(标识)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对产品使用说明(标识)问题不够重视;二是生产者不了解服装产品使用说明(标识)的标注要求,导致有意或无意漏标或错标。
2.纤维含量
纤维含量是纺织服装产品所用原料的明示标注,其反映了产品的真实属性。由于消费者在选购纺织服装产品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标注与实际不符或未明示纤维含量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在国内销售的纺织产品,其纤维含量应符合标准GB/T 29862-2013《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的要求。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一,企业质量意识淡薄,未对采购的原料进行严格把关,部分送检或者根本不送检而随意标注或者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数据而盲目标注;二,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对于不同批次的同款面料只检验其中部分批次,以偏概全,造成标称值与实际检测值不相符;三,部分企业存在以次充好的行为,用价格低廉的纤维代替价格昂贵、性能优越的纤维而谋取不法***;此外,企业对纤维含量标注要求不了解,未能按标准要求标注纤维含量,也是造成纤维含量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3.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即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作为各种纺织、轻工产品标准或技术规范中最重要的化学指标。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在一定条件下,可分解还原出具有致癌性的芳香胺物质,引起病变和诱发恶性肿瘤物质,导致膀胱癌、输尿管癌、肾盂癌等恶性疾病。除了伤害人体健康之外,在生产“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的过程中还会大量排污,由此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合格主要是由于印染过程中没有做好原料管理,采用了不合格的偶氮染料对织物进行染色。
4.色牢度
色牢度是指染色纺织品在使用或加工处理的过程中,纺织品上的染料经受各种因素作用(如日晒、水洗、汗浸、摩擦等)在不同程度上能保持其原来色泽的性能。色牢度差的服装,在使用过程中,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面料生产企业在对面料染色时使用了劣质染料、染色后水洗不充分或者后整理不到位等,都可能导致色牢度不合格,而服装生产企业采购面料时如未对面料色牢度按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严格把关,则可能会导致服装成品的色牢度不合格。
5.pH值
纺织品水萃取液的pH值在中性至弱酸性时,有利于保护人体皮肤的表面平衡,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并易使皮肤受到其他病菌的侵害。根据GB 18401-2010规定,婴幼儿服装产品的pH值应达到A类要求,即4.0-7.5;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其pH值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即4.0~8.5;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其pH值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即4.0~9.0。服装织物在后整理过程中常在碱性条件下或使用碱性整理剂对产品进行后处理,如果未严格按照工艺条件进行中和处理或中和处理不充分,就可能会导致产品偏碱性,从而发生pH值超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