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1—9.30京东运动户外类目招商激励政策

小编:电商运营怎么自学发布日期:2023-06-08浏览量:468
核心提示:适用商家范围:京东开放平台主营运动户外-瑜伽舞蹈二级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京东国际、个人/个体店、工厂店商家除外)。

经营运动户外商品的商家注意了,2023.6.1—9.30京东运动户外类目招商激励政策来袭!快来了解入驻政策!

为引进多元化商家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帮助商家快速成长,京东开放平台拟对“运动户外-瑜伽舞蹈”类目开展新入驻商家资费激励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适用商家范围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运动户外-瑜伽舞蹈二级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喜业务、京东国际、个人/个体店、工厂店商家除外)。

二、执行标准

1、激励周期: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完成开店、成功启用的店铺。

2、激励政策:执行周期内成功启用的店铺,可享受入驻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瑜伽舞蹈”类目技术服务费率由8%降低至5%的利好政策。

注:若商家店铺仅经营“瑜伽舞蹈”类目,则按照政策周期享受类目技术服务费率降低政策;

若商家店铺涉及经营非“瑜伽舞蹈”类目,此部分类目不享受类目技术服务费率降低政策(例:商家若同时经营瑜伽舞蹈及运动鞋服类目,则运动鞋服类目不执行技术服务费率降低政策)。

三、违约责任

若商家在考核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有权取消其获得上述激励的资格,已执行的激励,京东有权收回:

1、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

2、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或未经京东准许用于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的;

3、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贬损京东的言论;

4、违反《京东开放平台招商资质标准细则》;

5、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

6、若商家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如**、套券等)获取本政策激励的,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

不足抵扣的,京东有权继续追偿,以上行为的判别以京东平台系统记录的相关数据、信息为基本依据。

四、其他问题

京东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留根据需要取消本激励政策或修订激励政策相关条款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激励时间、激励内容、激励规则等),经公告后生效。

文章链接:https://zq.61ziyuan.cn/news/show-36587.html
文章来源:电商平台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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