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我国第二批自贸试验区——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5年来,3个自贸试验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围绕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大胆探索、勇于突破,总体方案确定的398项改革试点任务已基本实施,深化方案的369项改革试点任务实施率达到96%,累计向全国复制推广了105项制度创新成果,自主在省级事权范围内推广制度创新成果超过600项。”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唐文弘指出。5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示范区建设成效突出,已成为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作用凸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福建自贸试验区深耕两岸经济合作,逐步成为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的新高地。
唐文弘指出,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成效有4方面亮点:
基础性、集成性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设立这3个自贸试验区的初衷之一就是要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对比试验、互补试验。5年来,这3个自贸试验区不仅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等方面改革不断深化、丰富,而且在商事登记制度、投资管理体制、用电制度等改革方面闯出了新的路子。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创新的系统集成性,取得了突破。
金融开放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显著。3个自贸试验区将加大金融开放力度、创新融资方式作为重要任务,使企业融资渠道更宽、成本更低、效率更高,有效服务了实体经济发展。
成为服务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支点。3个自贸试验区紧扣战略定位和区位优势开展差异化探索,在融入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两岸合作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协同高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初步形成。3个自贸试验区牢牢把握防控风险的主动权,加大重点领域跨部门协同监测,以“管得住”“守得好”来推动实现“放得开”。
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试验区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面有非常明确的定位和鲜明的特色,5年来,在深化粤港澳合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以及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方面各自进行深入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广东省自贸试验区办公室主任、广东省商务厅厅长郑建荣指出,深化粤港澳合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广东自贸试验区的重要任务。5年来,广东自贸试验区以制度规则对接为重点,推动对港澳服务业实质性开放、积极拓展港澳企业和人才发展空间、不断创新与港澳口岸合作监管模式,提高通关效率,着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示范区,成为港澳企业投资、专业人士执业、青年创业的首选地,集聚了港澳大部分知名企业,累计新增港澳资企业1.67万家,2019年实际投资457.77亿元,占全省实际利用港澳资总额的39.78%。
天津自贸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副区长张忠东表示,5年来,天津自贸试验区始终把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推进制度创新的核心任务,构建京津冀国际贸易大通道,服务京津冀企业国际化经营,服务京津冀高质量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好总结评估和复制推广工作。总体方案、深改方案中70余项京津冀特色制度创新措施已全部实施,推出并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8项措施和工作方案,取得了良好成效。
福建省商务厅副厅长钟木达说,充分发挥沿海近台优势,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探索新模式是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福建自贸试验区深化产业融合、创新通关模式、加强金融合作、促进创新创业,在两岸产业、贸易、金融、人员往来等方面实施更开放、更便利的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