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企业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民营经济对税收、经济增长、科技创新和就业的具体贡献占比分别达到50%、60%、70%和80%,那么,除了认识到民营经济的上述贡献,应如何全面、客观、正确地看待新时期民营经济人士的贡献和作用,以及他们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呢?
第一,要全面认识民营企业家的经济角色和财富所得。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上述表述已经突破了传统政治经济学中关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理论束缚,肯定了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的贡献,为我们更全面地理解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同要素的贡献,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贡献,奠定了正确的理论认识基础。
具体来说,对新时期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在经济中的角色,应该从劳动者、管理者、创新者、出资人、风险承担人等多重角色出发,并从劳动者报酬、管理者报酬、创新者报酬、出资人报酬、风险承担人报酬等方面,来全面认识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第二,民营企业家都是劳动者,应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所有的民营企业家都是勤奋的劳动者。对于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和创业阶段的企业家来说,很多情况下户主、企业主与普通员工并没有明显的界线,他们的工作并未脱离第一线的生产、营销和服务工作。从劳动时间的角度来看,很多企业家的工作时间要超过一般员工,要为企业的运营付出大量的时间、体力和全部精力。
当然,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更重要的工作是需要吸收分析各方面的信息,学习行业的新技术进展,对企业经营作出判断和决策,协调和调动各种资源组织生产经营,解决随时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所有这些活动不仅要付出劳动,而且还需要调动情感、智慧等各方面的能力,自然应该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第三,民营企业的管理者报酬应该匹配他们的企业家才能。
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注意到企业家才能和管理在生产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所以把管理或企业家才能单独提出来,作为继劳动、土地、资本之外的第四大生产要素。
马歇尔认为,企业家既是商人和生产组织者,还必须是天生的领导者。企业家必须学习和掌握行业的专业知识,做好生产组织,同时还要选择和带领团队高效率地完成生产,并对企业的一切事务实行总体掌握。
从宏观的角度看,另一位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甚至认为,“企业家成批出现是繁荣产生的唯一原因”。从这个角度讲,要从根本上摆脱经济下行压力,引领中国经济行稳致远,必须全面提振民营企业家的信心、鼓励企业家成批涌现,而企业家成批涌现的前提,是全社会对企业家才能和管理报酬的高度认可。
第四,中国民营企业家的主要财富来自他们的创新报酬。
约瑟夫·熊彼特还发现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是经济发展的最核心动力,只有企业家不断地进行“破坏性创新”,才能打破经济静态的循环流转,使得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如果一段时间内从事创新活动的人较多,经济将会呈现出繁荣态势,相反,如果成为企业家的人变少,经济就将陷入萧条。
熊彼特提出,企业家最重要的能力就是创新,创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包括采用一种新产品,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市场,发现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建立一种新的组织。
按照熊彼特的看法,企业所有的超额利润都来自创新。如果没有创新,企业家所拿到的报酬本质上只不过是“管理者工资”,所以对于那些通过创新获得超额利润的企业家,自然应该获得其创新报酬。
谈到中国民营经济的贡献,大家都知道“五六七八九”的经典概括,即贡献了50%的税收、60%的经济增长、70%的技术创新、80%的城镇就业和90%企业数量等几个方面。但是,很少有人认真思考70%的科技创新的微观含义,事实上无论是排名前列的华为等科技企业,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美团等互联网企业,还是比亚迪、美的、福耀玻璃等民营制造企业,它们的股东财富所得,主要都是创新所得。
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应该深刻认识中国民营企业的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产品创新、组织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宣扬鼓励民营企业的创新报酬,鼓励全社会的创新精神,推动中国经济开启新的繁荣周期。
第五,要承认资本的作用和民营企业家的出资人所得。
马克思曾经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这在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早期阶段毫无疑问是正确的,比如,奴隶贸易、毒品贸易、殖民等等都是非常血腥的过程。
但是,新时期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并没有参与上述活动,他们创办企业的出资都是来自个人储蓄、亲朋好友集资、民间借贷、海外侨资等等;也有部分民营企业家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先通过承包、租赁积累一定的资金,然后再转为自己的企业出资;在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很多企业家并没有将企业利润作为红利用于消费,而是将大部分利润作为追加投资继续用于扩大经营,幸运的民营企业能够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相当少的一部分能够在资本市场上市获得融资。
承认出资人和资本的报酬,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须的理论基础。资本是创造财富的生产要素之一,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熊彼特说,如果有一种力量,可以不用资本,就把土地、劳动者和企业家等资源聚集起来,那么资本就和其他要素别无二致。
事实上,历史上曾经出现过这样的力量,那就是计划经济的力量。改革开放之前的计划经济历史证明,计划经济不能激发企业家精神,不能对其他生产要素提供长期激励,也不能让社会资源配置达到最优化。因此,我们最终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必须承认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否则,土地、劳动、技术、企业家才能就像断线的珠串,无法作为一个整体形成生产力。
所以,无论是民营企业家直接出资的报酬,还是他们用各种办法去融资,在还清债务利息后所取得的余额报酬,都是合法、合理的出资人报酬。
第六,作为最后风险承担者的民营企业家,应该获得风险报酬。
有抽样调查显示,中国民营企业平均寿命仅3.7年,中小企业平均寿命更是只有2.5年。可见,中国的民营企业并不是一个建立起来就能自动运行并且产生利润的机器,而是大浪淘沙的“勇敢者的游戏”,只有敢于承担风险的人,才敢创办企业;只有少数历经风雨的企业才能生存下来并长期发展。
民营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时刻面临着各种风险,有些来自内部,有些来自外部,如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金融风险、品牌风险等等,各种变化都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一旦风险来临而不能及时化解,轻则导致企业面临损失,重则可能让企业失败破产。每年成千上万民营企业创业者,少数成功者固然会获得丰厚的回报,而失败者不仅将失去他的投资,还可能背上沉重的债务。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或行业衰退趋势,企业的基层员工、中层管理者甚至高管,面临的都是局部的、间接的损失,甚至有可能对风险缺乏直接感受,但是对于民营企业家来说,他必须直接面对任何一种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而且一旦企业经营不好,所有的员工和高管都可以辞职,但是民营企业家却不能辞职,他们是最后的风险承担者。
如果全社会都能更了解民营企业所必须面对的经济风险,承认风险的价值,就必须接受并承认民营企业家应该为他们所承担的风险获得的风险报酬。
总之,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全面认识新时期中国民营企业家作为劳动者、管理者、创新者、出资人和风险承担人的角色,承认其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关于“坚决抵制、及时批驳澄清质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否定和弱化民营经济的错误言论与做法”所必须解决的重大理论认识问题。只有全社会都客观全面地认识新时期中国民营企业家的角色、贡献和财富来源,才能打消民营企业家的顾虑,全面提振民营经济信心,推动中国经济繁荣发展。
(作者系万博新经济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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