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消息,四川合纵药易购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易购或公司)日前发布关于签署《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拟与自然人杨亚、曹继军(以下统称乙方)围绕享健药易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进行股权合作。乙方为广州逸生汇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逸生汇)、广州沁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沁威)、广州市享健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享健)实际控制人及股东,逸生汇、沁威、享健主要从事健康产品的网络销售及信息服务等方面业务。乙方同意设立目标公司,并由目标公司对逸生汇、享健和沁威三家公司进行资产、业务及人员整合重组,公司有意向以现金方式购买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所持目标公司51%的股权。前期,目标公司已完成设立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已向共管账户汇入诚意金5,000万元。
截自药易购公告
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本次股权合作的交易对手方杨亚、曹继军以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妥善处理因合同纠纷产生的争议,公司高度重视本次诉讼事宜,已组建包括管理层、中介机构、顾问机构、律师团队等在内的团队,力求主动、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对于原告本次诉讼行为给本次合作事项带来重大负面影响,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保全等措施确保上市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代理律师收到原告向法院递交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原告申请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关于设立及收购目标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各类损失合计人民币79,294,293.84元。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目标公司的设立及运营成本合计人民币2,000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费用;同时,申请追加目标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截自药易购公告
公司以原告及目标公司为反诉被告向法院提出了反诉,诉讼请求为:判令三反诉被告共同向反诉原告双倍返还诚意金 1 亿元;判令三反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诉讼案、保全费、审计费、评估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药易购表示,本案已开庭审理,尚未判决,诉讼结果暂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天眼查资料显示,合纵药易购是四川合纵药易购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国家药监局批准的正规药品采购、批发、销售网上药品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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