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深圳、北京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首批试点,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企业集团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据悉,跨境资金池业务是指跨国企业集团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在境内外非金融成员企业之间开展的跨境资金余缺调剂和归集业务,与跨境集中收付业务共同构成了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与经常项下的集中收付业务相比,跨境资金池业务属于资本项下,资金的划转更为灵活,不依赖于实际的贸易背景和业务往来。
近年来,有关外汇、人民币跨境资金池的相关规定分别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负责和监管,在推进和完善本外币一体化监管的背景下,打通本、外币资金池的期待一直存在。
2019年3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将人民币资金纳入跨境资金池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跨国公司实现全币种资金运营的管理政策,是跨境金融管理政策本外币一体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2020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提出了27条改革举措,其中包含了将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2020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人民银行与外汇局正在进一步完善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试点业务方案,方案成熟后,准备在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因而,市场对此也有预期。
清华大学战略与安全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卞永祖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试点运行,是对现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的整合升级,综合了两个资金池政策优势,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营造更好营商环境。这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及人民币国际化的情况确定的。前期主要针对大型跨国企业的业务需求,设定考核和检验的期间,是一种可控的对外开放,也有利于跨国企业的长期经营,毕竟全球经济刚开始复苏,资金往来或投资活动会趋多,试点运行对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去年很多外资流入中国市场,外币兑换人民币的需求过多,变相导致升值、资产价格通胀的压力加大,而本外币资金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压力。
据了解,该试点面向信用等级较高的大型跨国公司企业集团,主要内容涉及五个方面:统一本外币政策,实行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资金划转和使用,实现一定额度内意愿购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此次北京地区共有5家跨国公司参与首批试点,包括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壳牌集团。而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称,在深圳的跨国公司已设立193个多种形式的跨境资金池,覆盖先进制造、计算机软件、通信、物流、医药等多个行业,累计跨境资金流出入规模超过2000亿美元。
也有学者认为,无论从企业的统筹管理还是消弭多头监管差异来看,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对于跨国企业而言都是好消息。由于政策管理目标、数据系统融合技术存在差异,央行和外汇局由监管“双轨制”向“一体化”的转变仍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