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讯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遵循‘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基本政策。”在日前举行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
本报讯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应遵循‘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基本政策。”在日前举行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4·26”走进中关村东升国际科学园普法活动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周丽婷介绍说,司法主导,强调在知识产权双轨制保护模式中要突出司法主导。严格保护,顾名思义,就是要对知识产权进行严格保护,既顺应民心又符合国家战略。分类施策,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需要量体裁衣,采取不同的保护思路和标准,进行分类施策。比例协调,不仅强调司法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度和力度,要与贡献程度、创新程度呈正相关。同时还强调在侵权的时候,侵权人要付出代价,代价要和侵权主观恶性和行为的危害性成比例。
“司法保护追求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甚至拘役、有期徒刑等,程序相对完善,周期相对较长。”周丽婷说,除了司法保护外,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还包括行政保护,实行“双轨制”保护模式。行政保护更讲求效率,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权、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对赔偿数额的行政调解等,执法措施相对直接便捷,程序相对简单。
北京市提出,要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到2035年实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球领先。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已经成为战略性资源和核心竞争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