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专利侵权纠纷 行政裁决有了新办法

小编:睡衣批发发布日期:2021-06-11浏览量:476
核心提示:“6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进行了强调,对专利侵权的行政保护制度予以完善细化。”汉坤律师

“6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进行了强调,对专利侵权的行政保护制度予以完善细化。”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常杰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专利法》规定,对于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经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权进行处理。同时,给予地方知识产权局更加灵活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方式。

何种纠纷属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国知局5月26日发布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的;跨省级行政区域的重大案件;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常杰表示,《办法》通过确定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范围,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分流。对于一般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交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来处理。而对于全国范围内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严重影响行业发展的大案、要案,因其牵涉面广、技术门槛高、处理难度大、影响广泛,则由国知局处理。国家和地方的受案范围得到明确,有利于提高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效率。

长期以来,我国对专利的保护一直采用的是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平行的方式,被称为“双轨制”。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一直存在着诉讼周期长、时间成本高等弊端,而行政手段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优势,是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

常杰介绍说,《办法》规定,国知局应当自收到请求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者3名以上单数办案人员组成合议组办理案件。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经批准,立案期限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而对于不属于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请求,国知局不予立案,并告知请求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地方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处理。

记者获悉,国知局5月已正式受理通领科技诉公牛集团专利侵权案。公牛集团、通领科技均为国内开关插座领域的头部企业,该专利侵权纠纷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为了解决专利侵权纠纷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办法》中还特别规定,涉及复杂技术问题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国知局可以应当事人请求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验鉴定。国知局可以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处理,提出技术调查意见。相关技术调查意见可以作为合议组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

专利侵权纠纷中难免会涉及各种各样的技术问题,上述规定体现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特点。技术调查官制度是适应该特点的制度,该制度在人民法院审理专利案件过程中已经实施。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汉国介绍说,5月7日,国知局发布了《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从其适用范围来看,包括了国知局处理的侵权纠纷案件。

在处理期限方面,《办法》中规定,国知局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因案件复杂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案情特别复杂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经延期仍不能结案的,经批准继续延期的,应当同时确定延长的合理期限。

“尽管国知局受理的是重大专利侵权案件,但是处理期限依然只有三个月,第一次也只能延长一个月,体现了相对于司法部门而言行政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在时间上的优越性。目前看来,实践中再次延长的情况会比较罕见。”张汉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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