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发布了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上海某公司商业诋毁案因涉及企业合规问题被广泛关注,其判决提醒企业须通过树立合规经营理念的方式参与市场竞争。
2018年5月10日,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某公司举报,反映其竞争对手上海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虚构事实,并在抖音App发布诋毁举报人某款商品的视频。接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经查,当事人与举报人系同行竞争关系,为了在互联网上引起高关注度,其法定代表人陈某拍摄了一段点评合成牛排的短视频,于2018年4月7日23时53分发布到某平台。该视频中的特写画面显示,陈某所点评的合成牛排系举报人的商品。该牛排虽含有多种添加剂,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但陈某在该视频中使用了“你敢吃吗”“想让我家孩子得老年痴呆症吗”“要把儿童害死的牛排”等用语,损害了举报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截至2018年4月8日8 时47分,上述视频点击播放2635次,抖音号有163.7万获赞、3620 关注、45.4万粉丝。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产业规模逐年扩大,互联网领域内的创新非常活跃,新技术和商业模式层出不穷,行业内的竞争异常激烈,也带来了诸多新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东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洪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朱洪认为,一方面我国法律在不断完善,市场监管力度也逐渐增大,企业应提高合规意识,通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等方式正当竞争,而非通过不正当手段诋毁竞争对手获得市场。另一方面,企业在遇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感到自身权益受损时,须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及时提起诉讼,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
本案中,执法机关利用电子认证、存证的技术手段,在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违法主体编造、虚构、散播其竞争对手不实的商品质量评价行为进行严格执法,有力保护了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如何系统化做好企业合规工作,北京大学法学院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蒋大兴在数字时代国企法治与合规研讨会上提出了三个重要方面,好的合规管理要抓住企业的风险实质,构筑符合企业实践的合规管理体系。首先,识别潜在风险,根据风险程度量体裁衣,设置不同的管理措施。合规风险地图需要每个企业的合规管理者亲自编制,通用的合规管理指南只是一个框架,我们要推进实质的合规管理,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各种指南形成统一的文件体系。
其次,合规管理应该是一种差异化的风险管理。比如一家跨国企业,要基于不同国家的规则进行差异化管理。当前,世界各地法律规则仍然存在差异,我们在开展国际贸易时要针对不同国家进行跨国别的风险管理。同时,差异化管理还意味着我们要基于本公司不同业务场景进行差异化的合规管理,遵循业务的主要流程和场景,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最后,合规管理部门要致力于实现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均衡一致。这就意味着要处理好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商业判断与法律判断之间的关系。一个企业如果业务无法得到发展,再好的合规管理也是徒劳。但树立这样的观念并不容易,业务部门在实践当中经常面临合规与发展的矛盾,董事长让合规业务部门支持企业的发展,合规业务部门认为业务部门方案不合规而提出各种不同意见,法律判断和商业判断之间的冲突和协调的问题又开始显现出来。
“企业只有通过建立好的合规愿景,描绘出自己的风险地图,同时按照国别业务特点和业务场景做好差异化管理,理清法律判断和商业判断之间的关系,才能远离形式意义上的合规,走向实质的合规。”蒋大兴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