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行业发展、新经济形态的产生,网络监管显得越来越迫切,特别是在数据、网络安全、网络电信等领域。仅就前段时间“滴滴赴美上市”这一事件,企业可能暴露基础信息和个人隐私数据等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就足以说明,对互联网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才能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针对此动态,工信部不久前在京召开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宣贯部署会,面向主要互联网平台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宣贯部署。阿里、腾讯、美团、奇安信、小米、京东、微博、字节跳动、58同城、百度、拼多多、蚂蚁集团等12家企业参会。工信部要求各企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切实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记者观察到,2014年以来,在“互联网+”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政策的加持下,互联网行业享受了几年的“监管宽松”时期。主管部门鼓励增长、简政放权、实行“适度监管”,刺激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创新。然而,从2017年下半年起,互联网行业问题丛生,国家政策随之进行转变,更重视社会影响和风险控制,以法规、文件、窗口指导等方式加强管理,监管环境趋严。可以说,互联网行业正在逐步进入严监管时期。
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生效。这是中国在网络安全立法与合规领域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该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和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然而,有关学者也指出,《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作为上位法,完成立法很重要,而实施落地则难度更大更复杂。以《网络安全法》中最核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行安全为例,这部分涉及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界定、监测、防御、处置、评估、评测、审查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细化和细则,需要一系列配套法律法规,需要相关执行部门和支撑机制与能力。
数据跨境传输安排是企业数据合规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出于对本国数据资源的保护、政治和国家安全等因素的考虑,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加大数据本地化方面的限制。对此,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事实上,早在此份意见稿出台之前,不少赴美上市企业已经有所动作。据外媒报道,健身应用Keep、播客平台喜马拉雅和医疗科技公司零氪科技都在最近几周取消了赴美IPO计划。
互联网行业的监管一方面透露出国家对数据合规的关切,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巨头垄断带来的负面影响。有学者表示,新经济在移动互联网技术和大规模资本的支持下,形成自然垄断速度更快、涉及面更广、用户黏性更强,由平台垄断造成的危害消费者权益、榨取剩余价值、挤压小企业生存空间等负外部性的可能性更大。中国数字经济和线上电商经济过去20年来迅猛发展,虽然在用户数、成交金额和单量上持续创新高,但也对线下的实体经济和环境等带来实质伤害,中国必须尽快建立制度,找到更均衡和永续的成长模式。
经济学家任泽平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将数据和技术优势不局限在商业模式和流量变现的竞争中,应放眼全球大国市场博弈,承担起推进科技创新排头兵的责任,着眼攻克更长远的前沿技术难题,突破“卡脖子”的关键技术,与国家战略相契合,也能产生巨大的创新势能,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