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算过一笔账:平均每“拿下”一个争议商标要花6年时间,耗费约9万元。并且,即使公开信中提及的三个争议商标案很快尘埃落定,还有672个争议商标在维权路上等着自己。而让他困惑的一点是:在商标领域,他的在先权利还存在五年的时间限制。
12月20日,著名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再次就商标维权发声,称商标不应该成为“摇钱树”。
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日前,作家郑渊洁应邀登上了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公益讲坛“远集坊”。这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条款,他信手拈来。
多年来,有“童话大王”之称的郑渊洁一次又一次与盗版书商斗智斗勇,向不尊重著作权的行为宣战,为维护作品商标挺身而出,从最初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独行者,到如今的“反盗版形象大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届版权创意金奖获得者,他的风雨历程成为改革开放40年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三个争议注册商标,是《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中的主角。郑渊洁在信中称,自己“只能通过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从而拿出全部精力去和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斗争维权”。
“我于1981年原创了知名文学角色皮皮鲁,于1982年原创了知名文学角色舒克,1985年只刊登我一个人作品的《童话大王》杂志创刊。你们三个分别在2010年、2011年和2009年未经我授权恶意注册皮皮鲁、童话大王、舒克商标,侵犯了我的在先权利。”郑渊洁写道。
信中,他详细介绍了针对上述商标的维权经过,并表示:“你们三个商标加起来我已经用了32年维权还没成功。在你们身后,还有672个侵权商标等待我维权。”
2020年儿童节前夕,郑渊洁讲述他维权以来,并不多见的一次遭遇——“皮皮鲁”商标在四川成都被邹某注册后,历经十余年时间、两次反转,他仍未能“要回自己的皮皮鲁”。
2020年3月,商标评审机构裁定邹某注册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郑渊洁于是将商标评审机构起诉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年11月18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下达,郑渊洁胜诉。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结束。郑渊洁说:“由于对方已经上诉,要彻底解决,预计还需要三年左右时间。
联想到最近的89岁退休教授赵德馨,虽然维权取得了胜利,但是,毕竟是少数,而且,还遭到了知网“下架”的待遇。
这种现象说明什么?
说明三个问题,
一是现实中,一些经营者不尊重知识产权,滥用别人知识,习以为常,我行我素,在他们头脑中还没有尊重知识产权的底线;
二是我们还缺乏维护知识产权的强力援助机制,笔者期盼国家管理部门主动帮助知识产权原创人打赢官司,国家应该拿出力量,对侵权者形成震慑;
三是知识产权原创人维权路不通畅,郑渊洁的维权路就是一个生动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