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农历二月初二,传说是龙抬头的日子,名曰“龙头节”。
在“龙抬头”这天为纳吉
所吃的食物也与龙有关
吃猪头肉称“挑龙头”
吃面条是“扶龙须”
吃水饺叫吃“龙耳”
吃米饭是吃“龙子”
除吃食方面
还有哪些习俗?
“二月二”这天最重要的当然是理发啦,有民谚为证:“二月二,龙抬头,孩子大人要剃头。”借龙抬头之吉时,保佑孩子健康成长,长大后出人头地,辞旧迎新,带来好运。
人们都希望自己的发型是独一无二的
那你知道发型设计有没有版权保护呢?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法官怎么说
发型设计有没有版权保护?
这个问题还真是存在很大争议!
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版权保护的客体——版权,是一种我们的通俗叫法,法律上我们一般称之为“著作权”。
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是指,我们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一定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的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享有权利。由此可知,版权保护的客体就是“智力成果”,就是我们常说的“作品”。作品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作品应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发型设计是为了追求独特的审美,好的发型设计一定具有更高的审美艺术价值,可以算是艺术领域内的,所以发型设计是符合这个要件的。
其次,作品需要具有一定的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要能体现出创作者的独立思考,而非抄袭的。这一点条件,就排除了那些仅凭简单的技法剪出来的发型,比如板寸、中分、背头,或是像我这种可给理发师创作空间就极其有限的土壤也很难创作出独创性很高的作品。
第三,作品需要以一定形式表现出来。著作权不保护人的思想和创意,只保护具体的表达,比如文字、音乐、画面、线条等等,发型设计也是通过理发师对人的发型进行设计表现出来的,所以这一点也姑且可以满足。
最后一点,作品需要能够复制,比如以复印、翻拍、录音、录像等方式将这种独特的表达方式复制下来,这就需要作品要有载体,而发型的载体是什么?是人的脑袋,这就出问题了: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两个人的脑袋是完全一样的,那么即使是一样的发型设计在不同人头上表现形式也会有区别,因此,以人的头为载体的发型设计是不具有可复制性的。而且,也有反对者提出,作品作为民事权利的客体,应该是物,而不能是人体的一部分。
所以说,发型设计有没有版权保护,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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