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3月22日,财政部官网信息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指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将先进制
3月22日,财政部官网信息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实施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同时,公告还明确,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创头条从财政部官网了解到,财政部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将按时点要求及时下达。首批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的专项转移支付4000亿元已于3月21日下午下达。
公告要求,各级财政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