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习近平主席在庆祝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会70周年大会暨全球贸易投资促进峰会上发表视频致辞,充分肯定中国贸促会始终把服务中外企业作为立身之本,促进贸易和投资,推动制度型开放,在国际经贸仲裁、知识产权服务、商事调解等领域积极探索创新,同各国工商界加强沟通联系,为中外经贸合作牵线搭桥,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方向发展,并围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出明确要求。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成立35年来,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在探索中不断发展成长,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已发展成为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力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调解中心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紧跟国际贸易和投资发展需要,建立更广泛的工作网络、形成更规范的运行机制、培养更专业的人才、成为更权威的机构,为共同解决当前世界经济以及国际贸易和投资面临的问题作出新的贡献。
(一)砥砺奋进,贸促系统商事调解持续发展
成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国标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CCPIT/CCOIC Mediation Center)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是中国第一家独立的商事调解机构,她的诞生在整个中国调解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调解中心的发展历程就是整个中国商事调解发展变化的缩影和晴雨表,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三十多年来,面对诸多的困难和挑战,经过几代热爱调解事业的人士艰辛努力,取得了长足发展,商事调解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适应时代发展需求,商事调解应运而生
1987年,为了适应中国日益深化的改革开放形势,在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领域适应中国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改善中国的贸易投资环境,满足中外当事人及时、快捷地解决商事纠纷的实际需求,外交部、外经贸部(现商务部)、中国贸促会共同向国务院申请设立了中国第一家商事调解机构—北京调解中心(英文名Beijing Conciliation Center)(即总会调解中心,2000年起更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CCPIT,英文全名 China Council for the Promotion of International Trade),是全国性对外经贸促进机构,在全国各地乃至世界各地均有分支机构。自1992年起,总会调解中心开始在全国贸促会系统设立地方调解中心。截止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60家分、支会调解中心,加上总会调解中心,共计61家。调解网络是总会与分支会共同构筑的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遍布祖国的大江南北,是中国贸促会的一大特色和亮点。
(三)建章立制强化内功,规范运作调解服务
为保证调解中心工作的有序进行,总会调解中心于 1992 年制定了《调解规则》和《调解员守则》,1998 年制定了《秘书人员工作守则》等规范性文件统一适用于各调解中心。2000 年、2005 年、2012 年和2022年对上述文件进行了数次修改与完善。现行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既注重吸收国际上商事调解的先进做法,又充分考虑到中国商事调解领域的实际情况,力求做到系统、合理、高效。2020年,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和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商事调解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同年10月,该规范开始在全国实施,为商事调解服务的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指引。
调解中心高度重视调解员培训和聘任工作。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几乎每年都会举办调解员培训活动。近年来,每年举办培训的频次大幅增多。以 2019 年为例,该年全系统各调解中心共举办 29 场培训,培训调解员 956 人次。总会调解中心还举办了 CCPIT-CEDR 调解技能高级课程及认证培训班,即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与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我国合办的培训认证班。对于获得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双重认证的国际商事调解员,可纳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一带一路”专家调解员名 册。同年 11 月,总会调解中心还同新加坡调解培训机构合作,提供面向贸促系统各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内部培训,提升系统内部工作人员调解技能技巧,以期更好地胜任商事调解工作。
(四)内引外联强宣传,大力推广调解理念
调解中心对宣传、推广工作常抓不懈。调解中心建有自己的网站,通过各种栏目,以生动、具体的方式,向社会展示调解中心。调解中心重视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积极开展横向联合,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调解中心一贯重视对广大企业的宣传推广,近年来在此方面力度不断加大。以2019 年为例,全系统各调解中心共开展 120 多场面向企业和社会的商事调解宣传或培训,参与人数近 18000 人次。在当今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企业对于商事纠纷的预防和解决更加关注,尤其注重纠纷解决的实效性。经过不断加深对商事调解的理解,广大企业认识到诉讼、仲裁与调解都是纠纷解决的不同方式,根据纠纷特点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而商事调解的许多特点和优势,正在越来越多地得到企业的青睐和选择。贸促会系统各调解中心通过办理调解案件,调解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在为中外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多维发展对外合作,广泛构建联合调解
作为贸促会系统的常设纠纷解决机构,调解中心自成立之初即非常重视国际交流活动。调解中心探索创建了中外联合调解合作模式。早在 1987 年,调解中心(当时叫北京调解中心)即与设立在德国汉堡的汉堡调解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同时制定了北京-汉堡调解规则,适用于双方共同调解涉及中德当事人的案件。这是最早的中外调解机构之间“联合调解”的模式。截至目前,调解中心与国际上主要的调解(仲裁)机构都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并积极摸索中外联合调解合作模式。调解中心先后与德国、美国、阿根廷、英国、瑞典、韩国、加拿大、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希腊、泰国、日本、意大利、新加坡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签署了合作协议,建立了合作关系并与相关海外机构建立了联合调解机制,约定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中国当事人和来自合作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商事争议。联合调解是贸促会系统调解中心独创的一种调解模式,这种模式为跨地区、跨国的经贸纠纷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搭建了便利之桥。
(六)搭建高端论坛平台,唱响中国方案
2016年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作为亚洲调解协会的轮值主席单位,主办了国际调解高峰论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大会开幕式并致辞,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黄惠冲出席论坛并致辞。此次论坛共有来自18个国家和地区的356人参加,其中,境外代表100名,占代表总数近30%。
自2016年起,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每年在全国各个省市举办国际调解高峰论坛,旨在提升对调解的认知认可,促进各国调解制度、调解实务经验的交流,分析调解发展的最新趋势,加强全球非诉讼纠纷解决领域的合作,其中2017年在浙江杭州,2018年在湖南长沙,2019年在重庆,2020年在广东东莞,2021年在海南海口,每届论坛均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国内有关部门,以及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美国律师协会、国际律师联盟等国际组织的大力支持。自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调解中心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线上的形式邀请各国各地区的法律界、商业界的专业人士参与论坛,直播观看人数达11000余人次,来自美国、欧洲及东南亚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律所、商协会组织会员10000余人次在线参会。该论坛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品牌论坛,在国际调解界也享有越来越高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