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
《意见》提出,到2025年,建成人民法院与社会各行各业互通共享的区块链联盟,数据核验、可信操作、智能合约、跨链协同等基础支持能力大幅提升,司法区块链跨链联盟融入经济社会运行体系,主动服务营商环境优化、经济社会治理、风险防范化解和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数字中国和诚信中国建设,形成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区块链司法领域应用模式。
在充分发挥区块链优化业务流程方面,《意见》强调,支持立案信息流转应用。建立立案登记材料分级分类自动流转业务规则,支持在材料提交限定期满后案件实现分级分类自动立案,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提高立案效率。支持调解与审判流程衔接应用。建立调解协议不履行自动触发审判立案、执行立案等业务规则和智能合约程序,增强调解程序司法权威,支持多元纠纷化解。支持审判与执行流程衔接联动。全面推进审判与执行办案系统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裁判文书不履行自动触发执行立案等业务规则和联动机制,优化审执衔接,畅通信息流转,减少重复工作,支持切实破解执行难。支持提升执行效率。探索建立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自动发起查询、冻结、扣划以及执行案款自动发放智能合约机制,在确保程序合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环节;建立对统查财产线索足额终本案件、对不履行义务的执行和解案件,无需单独提起立案流程即可自动立案恢复执行的智能合约机制。
“这一规定有效提高了司法效率。由于疫情原因,法院当前存在案件积压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能有效减轻相关压力。”中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琪告诉记者。
同时,《意见》指出,健全完善区块链平台证据核验功能,支持当事人和法官在线核验通过区块链存储的电子证据,推动完善区块链存证的标准和规则,提升电子证据认定的效率和质量。
王琪表示,证据作为案件判决最重要的依据,其正确性的重要程度不言而喻。而区块链技术具备的真实性和不可篡改性为庭上证据提供了技术支持,确保链上数据不被篡改,且可以作为证据为案件办理提供依据,在这方面为企业参与诉讼提供了便利。
欧科云链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蒋照生表示,区块链技术与联盟链技术天然具有较高契合度,在司法领域,司法信息要求真实性、数据共享需要增强信任,而借助区块链防篡改、可追溯等技术特性,可以有效保障链上数据的真实性和安全性,实现多部门、多环节的数据互联互通,增加各部门的互信程度,促进跨部门协作效率,建立安全、高效的司法环境。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司法领域应用,建成人民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超过22亿条,存固证据、智能辅助、卷宗管理等方面应用效能和规范程度不断提升。
财产保全业务也是很多企业在解决纠纷时头疼的问题。《意见》对此进行了规范,强调保障执行操作合规。推动执行案件信息、当事人信息、组织机构信息、执行通知、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案款收发、信用惩戒、执法取证、执行互动、案件报结、卷宗归档等数据和操作上链存证,常态化开展执行全业务流程操作安全审计,进一步规范执行操作行为,探索开展执行查控等敏感操作在线闭环验证,确保可靠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