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23年2月15日,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会议室,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缪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2023年2月15日,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公***议室,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缪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审议通过的议案是关联担保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26,311,454 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2.690%;陈丽芬持有公司股份148,181,020 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8.309%;郁琴芬持有公司股份144,300,000 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8.092%;孙宁玲持有公司股份 91,648,980 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5.139%。对本关联议案已回避表决。
关于本次公告其它详细信息,请见江苏阳光(证券代码:600220)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