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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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郁琴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9%。本次质押数量17,84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0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质押后郁琴芬女士累计质押股份162,140,000股。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628,281,4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23%,合并已质押股份493,73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9%。
内容来源:巨潮资讯网,内容引自于:江苏阳光,公告编号:临 202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