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其中,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是完善数字经济法治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近日举办的知识产权与数字经济发展专题论坛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邓玉华表示,中国在短短几十年内跃入尖端信息技术领域,成为国际价值链的核心和积极参与者,应继续发挥数字经济优势,把握“数字时代浪潮”“深层科学浪潮”,以及全球创新驱动增长的新方向。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双玉表示,新技术新业态对既有审判规则提出新挑战。在版权领域,数字环境下版权客体的认定标准迎来变革,人工智能生成物、NFT数字作品的可版权性以及其他数字版权问题成为热点和难点,法律滞后性问题凸显。在竞争领域,随着数字经济新业态发展,平台经济发展和竞争模式已经超出互联网条款规制范围,平台企业相关竞争纠纷日益增多亟待立法更新,同时可能出现的垄断问题也需要在司法实践中及时予以回应。
高通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钱堃也表示,当下数字经济成为中国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引擎,在5G+AI的驱动下,新一轮创新和知识产权可能大量涌现,健全的知识产权体系对于激励和保护创新至关重要。
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李程表示,企业是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应完善企业科创能力评价及专利评估模型,推动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有力支撑我国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腾讯公司副总裁徐炎认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大数据时代的涌现对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一定的挑战,因此需要加大对平台数据权益的保护,以及通过立法、司法逐步明确新技术影响下的侵权治理规则,为包括AIGC在内的新技术新业态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促进其发展。
论坛还发布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工作规划(2023-2025)》,从实体、程序、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优化保障举措,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工作指明方向。
工作规划显示,要完善集成电路、关键软件、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的保护路径,充分发挥现有计算机软件、商业秘密及专利等不同保护制度的优势,形成与核心技术领域保护需求相契合的保护制度。在自动驾驶领域,要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进一步明确保险制度在该领域的适用规则;在数字健康领域,要充分关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与医疗健康结合下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主动参与规则制定、积极研判法律关系等,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数字健康行业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