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区会展奖励资金单项可达300万元

小编:货源批发网站发布日期:2023-08-14浏览量:529
核心提示: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财政局日前印发的翔安区关于大力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会展企业、

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财政局日前印发的翔安区关于大力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明确,对会展企业、项目、演出、活动以及通过国际认证、会展人才培育等方面给予奖励。

记者注意到,该《暂行办法》根据厦门市会议展览局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产业扶持政策制定发布。除对会展企业奖励的政策分为企业落户奖励和国际会议项目竞标牵头机构奖励两部分外,还提出,对于落户在翔安区的消费类自办展项目,符合要求的将给予1至6届奖励,单个项目每届最高补贴35万元。对符合要求的展览项目,首届给予50%的场租补贴,2至6届给予存量场租20%补贴,增量场租50%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根据《暂行办法》,经贸类自办展项目,符合要求的展览项目在获厦门市级政策规模奖补、场租补助的基础上给予10%的叠加奖励。对于经贸类展览面积首次超过10万平方米及以上,在获得厦门市级成长性奖励的基础上额外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暂行办法》明确,对引进在翔安区举办的流动展览项目,按照展期场租3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金奖励。其中,对2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给予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长期固定在翔安区举办的展览项目(签约3届及以上的),按照展期场租30%给予一次性配套资金奖励,并对其中2万平方米以上的展会每增加5000平方米给予5万元的奖励,总共不超过50万元。对在翔安区举办的通过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举办方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会议项目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对在翔安区范围内举办的各类会议(含影视剧组),按照参会人数和入住酒店间夜数给予会议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相应奖励。

其中,国际会议超过2000人以上的,按85万元给予封顶奖励。会议其他境内参会人员参照国内会议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会议项目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特大型会议项目,参会人数达5000人及以上的特大型会议,参会人数达5000至7999人,给予40万元奖励。每再超1000人,增加5万元奖励。封顶80万元。

《暂行办法》按其当年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度增量部分,按照增长率给予分档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此外,从外地引进的会展管理人才参照翔安区人才奖励政策给予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多个方面的支持。

《暂行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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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国际贸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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