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纠纷复杂、专业、标的额高且牵涉重大,订立合同时选择诉讼还是仲裁对纠纷解决有重大影响,所以务必审慎决策。”在日前举办的商事诉讼与仲裁的比较讲座上,京都律师事务所民商诉讼部合伙人苏鹏表示,商事纠纷发生后,一般采用诉讼或仲裁机制保证守约者的利益。
代理人在立案阶段,首先要确定的纠纷解决方式是仲裁还是诉讼。苏鹏表示,诉讼有法定管辖和约定管辖两种。其中,法定管辖分为一般管辖、级别管辖、特殊管辖。一般管辖是原告就被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级别管辖是标的较大、影响较大的案件,交由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一审。特殊管辖是9类特殊案件所规定的管辖。和诉讼不同的是,仲裁只有约定管辖一种,即按照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而且不受级别和地域限制。
同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事项就是经济问题。苏鹏介绍说,一般来说,与仲裁费用相比,诉讼费用相对较低,还有缓减、免交诉讼费情形。如果撤诉或调解,则诉讼费减半收取。
仲裁费用也是企业很关注的问题。北京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费用都由两部分构成,北京仲裁委员会收取仲裁员费用和机构费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收取受理费和处理费。和诉讼费用不同的是,仲裁费不存在缓减免交情形。但撤回仲裁申请会按照仲裁推进的不同阶段(是否组庭、开庭)退还金额不等的费用。
“当纠纷标的金额越大时,仲裁费用则相对较低。而当案件标的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时,法院收费显著高于北京仲裁委,且标的额越大,差额越大。”苏鹏表示。
在审理阶段,诉讼的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是6个月。不服一审判决可提起上诉。对于生效的二审判决仍然不服的,可以在6个月之内向上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如果经过再审的上级法院审监厅审议之后觉得应当再审的,还可以立案再审,提审或者指定再审。
仲裁相对于诉讼来说,审理期限有所不同。2019年度的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审结的仲裁案件,从组庭到结案平均时长141天,较为复杂的、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有65.4%在仲裁庭组成之后6个月内结案,另有29.2%的案件在6到12个月内审结。
苏鹏表示,相对于诉讼来说,仲裁的审理期限相对严格,时间跨度较短,最长12个月即可审结,尤其是一裁终局的特点受很多企业青睐。对于一些金融纠纷来说,资金的流转十分重要,而投资的成败与否,收益率和回款时效事关重大。企业应充分考虑案件客观情况,以及自身对诉讼成本、效率、公正性、专业性、保密性的要求,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做出预判和决策,选择最适合的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阶段,诉讼生效的判决由一审法院来执行。而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中级法院管辖,特殊情况下中级法院可以指定基层法院管辖。仲裁保全管辖法院一般由被申请人住所地和被申请保全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并执行。从法律规定来看,会出现保全法院和执行法院不一致的可能。”苏鹏说。
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岐龙提醒企业,虽然仲裁非常权威,但如果败诉后想再获救济非常困难。所以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仲裁的约定,保证管辖方式明确,避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