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并购管控风险 抓核心破重围

小编:找货源发布日期:2020-07-31浏览量:475
核心提示: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推进,中企中的佼佼者开始逐渐放眼世界,寻求新的商机。在跨境并购核心问题讲座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推进,中企中的佼佼者开始逐渐放眼世界,寻求新的商机。在跨境并购核心问题讲座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巍表示,跨境并购项目纷繁复杂,极富挑战,企业需要快速掌握要领,突出重围。

有数据显示,去年,中企海外并购总额686亿美元,同比下降31%;并购数量591宗,同比减少23.5% ;第三、四季度并购金额及数量同比降幅均大幅收窄。从区域来看,中国对发达国家的企业并购呈下降趋势,而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企业并购则呈上升趋势。

陈巍介绍说,标的公司的价值评估是跨境并购的核心工作,通常由买方集团组织投行、财务、律师等专业机构共同完成。从商业角度来看,价值的构成要素多种多样,而买方特别看重的是与其产生协同效应的价值要素,如核心技术、核心人员、商业模式、供应商、产品市场等。如在矿业项目中,首先要关注法律环境。因为矿业项目往往周期长,企业需要了解周边居民的需求,确定有没有纠纷,包括矿业所有权的流转是否存在问题,土地使用权、环保、水电等是否取得矿权辅助证书等。

同时,企业跨境并购过程中对风险的识别与管控是无法回避的。如果风险管控不好,项目便无法推进。陈巍建议企业,重点关注外在风险,常见的外在风险是政府审批。不是每个国家都有政府审批的要求,但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都有政府审批程序。例如美国的审批机构是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其对外国企业在美国涉及国家安全的投资具有审批权限。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最开始适用《外商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2018年,美国颁布了《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该法案生效以后,美国收紧了对于外商投资、收购的审批标准,从关注国家安全转到关注风险评估。审批风险由可控变成了不可控。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跨境业务部律师佘威介绍说,内在风险主要包括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和项目客观问题。卖方会设置一些尽调的障碍,制造双方信息不对称。例如,卖方限制买方访问数据库的人数,禁止下载、打印文件,只能在线看。虽然可能出于保密原因,但也会降低买方尽调效率。在书面问答环节,有些卖方要求买方团队一周内提交问题,且数量不超过20个,在法律方面可能只有5个左右。卖方不配合提供核心资料,等到尽调即将结束、提交报价时,才提供等。

佘威以欧洲某航运收购项目为例,介绍了项目的客观风险问题。某中国企业收购欧洲航运公司,交易安排是卖方把比较优良的航运业务从集团剥离出来,将部分权益出售给中国企业。当时,航运行业不景气,卖方集团负债较高、现金流紧张,已在和债权人谈重组协议,存在破产风险。如果卖方破产,可能会导致出售给中国企业的资产存在被追索的风险。

结合当地法律规定,中国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缓释风险措施,缓解了客观风险。包括获得卖方集团债权人就交易(包括交易结构)的明确书面同意,及其承诺不会质疑及撤销交易;交易按照公允价格进行。为确保船舶及管理公司将不低于其实际价值进行转让,中国企业应聘请知名评估机构就相关资产进行出具客观估值报告;交易对价使用现金支付,交易价款应首先用于偿还所有剥离业务相关债务;要求卖方从一家知名当地律所获得关于本次交易被接管人以欺诈性转让为由成功撤销的风险极低或甚至不存在的法律意见等。

如果项目风险较多,一定无法并购吗?看似不可能的项目,能否有机会变为可能?陈巍介绍说,中国黄金集团曾想收购被俄罗斯政府列为国家战略级资源的金矿。难点在于该金矿是俄罗斯的战略资产,根据俄罗斯《战略投资法》,外国国有企业无法取得联邦地下资源战略公司25%以上的股权。后中国黄金集团通过对一些中俄合作先例的研究,创造性地提出通过中俄两国政府间签署协议的方式推进俄罗斯的立法批准,最后通过总统批准实现了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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